山东院、国核院与法国电力集团签署三方合作框架协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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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6月4日,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(以下称山东院)、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(以下称国核院)与法国电力集团(以下称EDF)在北京续签三方合作框架协议。
EDF执行副总裁Hervé Machenaud(马识路)、EDF中国区执行总裁宋旭丹、国家核电总经济师盖其庆、山东院院长侯学众、国核院院长徐潜参加签字仪式。Hervé Machenaud(马识路)、侯学众、徐潜分别代表三方在协议上签字。
自2004年山东院与EDF首次签订友好合作协议以来,双方建立了多层次的合作关系,彼此的信任与理解与日俱增。此次续签合作框架协议,开启了山东院、国核院与EDF迈向更高层次合作的新起点,今后三方将在高容量大参数机组发电技术、核电常规岛、可再生能源、环保、节能及调试运行等领域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。
EDF成立于1946年,是世界领先的电力公司之一,业务主要集中在发电、电力交易、电力批发交易、输电、配电、供电及相关服务等领域。
供稿:国际部 王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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